">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公开日期 | 2019-10-27 09:57:16 | ||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 | |||
是否有效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信息分类 | 省安委会文件 |
近日,省安委办、省减灾办印发《关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 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为十九届五中全会创造安全稳定环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事故教训,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通知》深入分析安全防范带来的“不确定”风险,指出做好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召开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要求全面深刻认识当前安全防范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时刻始终绷紧安全防范这根弦,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做好风险研判、防范和准备,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通知》强调,以煤矿、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消防等行业领域为重点,盯住“一亏一变三新”(亏损企业,改革改制变更企业,新市场主体、新投产企业、新业态企业)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按照重大安全风险的研判和会商制度,实时研判安全风险,及时采取措施防范和化解。同时,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总体安排和具体要求,进一步落实隐患排查系统排查出的重大风险和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两个清单”排查出的重大风险管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
《通知》要求,对排查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按照“五落实”要求,一般隐患立即整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对排查整治中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零容忍”,该停的停、该关的关,决不能手软;要加强预警监测,建立森林防灭火工作新机制,加强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工作,统筹抓好自然灾害防治,防范自然灾害与生产安全耦合事故发生,严防自然灾害引发次生生产安全事故;要参照节假时段的有效措施,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在岗在位值班制度,坚持每日会商调度,所有综合队伍、专业队伍以及救援物资、装备仓储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备勤,确保一旦发生灾害事故,第一时间应对处置。